北京房山区某信用社会计罗金兰做梦也没有想到,3年以来她冒着坐牢入狱的危险,将该信用社204万元公款“无私”地奉献给自己的情人,结果却换来情人的背叛和法律的严惩。负心汉杨彦军在事发后逃往蒙古国,被蒙古国扣押引渡回国。3月28日房山区对此案进行了审理。
罗金兰系房山区某信用社唯一的一名会计。在任职期间,她认识了在其单位开车的临时工杨彦军,两人很快产生了感情并同居。杨彦军是临时工,工资较低,常常入不敷出,罗金兰便经常将自己的积蓄“借”给杨彦军。
1996年以后,杨彦军离开了信用社,在大安山经营了一家煤厂,为了煤厂的资金周转,杨彦军向罗金兰提出了让她为他提供大量现金的要求。仅凭罗金兰的积蓄是根本不可能筹措出足够的资金的,这时他们想到了信用社。由于挪用现金较容易被发现,杨彦军还提出了用支票换现金的主意。当时,罗金兰所处的信用社还从未接受过支票业务,但为了支持其情人的“事业”,罗金兰怀着极其忐忑的心情为杨彦军在信用社内开出首张17万元的转账支票。后来为了让杨彦军早日盈利,补上亏空的公款,罗金兰不断地为杨彦军开出一张又一张转帐支票……从1998年5月至2000年1月短短的两年多的时间里,两人利用采用伪造活期储蓄取款凭条的方法,支取人民币11万元。同时,罗金兰还先后为杨彦军开出转账支票11张,提取人民币193万元。二人共计侵占公款204万元。
但侵占公款数额的增加,并没有使两人的关系更加亲密,裂痕逐渐在两人之间产生了。为了使罗金兰开出的转账支票能够顺利兑现,杨彦军只有借助于个体户账户,在这过程中,杨彦军与个体户魏凤芝的关系越来越亲密。1999年9月以后,杨彦军干脆搬到了魏凤芝家中。两人产生了矛盾,杨彦军也开始躲避罗金兰的追讨。事发后,杨彦军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,独自逃往蒙古共和国。后被蒙警方扣押,并引渡回国接受审判。被抛弃的罗金兰只得躲到了河北省涿州市,后被警方抓获。
开庭后,罗金兰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,称自己陷进感情泥潭而无法自拔,杨彦军在法庭上翻供,把所有的罪责都往女会计罗金兰身上推。因涉及认定款项繁多,法庭没有当庭宣判。